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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安東京海上產物

全心防癌癌症健康保險

特色

1.可單獨出單,不需搭配主約。
2.整筆一次給付與分項給付理賠兼具,理賠金使用彈性。

​保障範圍

惡性腫瘤或原位癌之疾病

理賠依據

醫療診斷書、癌症相關檢驗、病理切片報告

險種

防癌險

承保年齡

計畫一20-60歲;計畫二0-49歲;計畫三0-39歲

​保障類型

定期險

續保年齡

75歲

繳費年期

1年

保證續保

等待期

90天(保單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九十日以後)

承保額度

計畫一(罹癌保險金$30萬)~計畫三(罹癌保險金$100萬)

計畫一 / 計畫A

理賠項目

1.初次罹患癌症身故保險金-$60萬 / 一次性給付
(確診日起,兩年內)
2.初期癌症-$30萬 / 一次性給付
3.特定器官原位癌保險金-$3萬 /一次性給付
(每器官限領一次)
4.初次罹患癌症標靶治療費用保險金-$10萬 / 一次性給付
(達重度癌症)
5.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-$1500 / 日
(單次住院最高60日)
6.癌症出院後療養保險金-$1500 / 日
(單次住院最高60日)
7.癌症住院營養品補助金-$3000 / 每次
(連續住院達3日,以三次為限)
8.癌症長期住院醫療保險金-$$1500 / 日
(連續住院達31日起算最高30日)
9.癌症住院特別慰問金-$10萬 /每次
(單次住院日數連續達91日以上)
10.放射線治療-$2000 / 日
(最高60日)
11.化學線治療-$1000 / 日
(最高60日)
12.住院外科手術保險金-$1萬/ 每次
(以3次為限)
13.骨髓移植醫療保險金-$3萬/ 每次
(以1次為限)

可左右滑動看不同計畫別

保費試算

30歲/男/計畫三(罹癌保險金$100萬)/年繳保費 $2527(自然費率,保費也會隨人的年齡增加而保費慢慢增加)

​溫馨小提醒:

保險規劃需依據每個人不同的狀況及需求來做設計,沒有最佳的保險商品,你需要的是能『創造最大效益的最佳規劃』。

​還想要找那些險種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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